“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来源:咸宁市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4-11-01 字体:【

    一、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条件

1.经就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3.来咸就业(不含行政单位)并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2.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3.“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000元/人/年;

4.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3000元/人/年;

5.专科生150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可连续申请补贴三年。

三、办理流程

1.人员身份认定。申请人须填写《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附件1),交由就业地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或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2.生活补贴申请。用人单位向当地人才超市提交《“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等有关资料,为本单位引进满一年的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补助。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复印件;

2.申请单位《“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

3.申请单位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4.申请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7.申请人个人劳动(劳务)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8.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账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9.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申请过生活补贴的人员重新申请时仅需提供2、3条材料,其他材料无变动可不用提供,如有变动请重新提供。

五、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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