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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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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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