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实施方案

来源: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12-1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引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4〕4号)精神,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为推进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改革创新,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的难点问题,完善水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结合崇阳实际,创新不动产登记新举措,构建完备系统,进一步规范化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进一步升级转化,服务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

(二)基本原则。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原则;建立水资产产权登记的新体系,发挥水资源产权的作用,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制度,完善水资产产权法律体系;明晰水权产权,维护取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三)工作目标。以“绿色金融”为目标,保障取用水户对水资源使用、收益的权利,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取水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探索解决取水权权登记的难点问题,创新登记流程、制定统一标准;县政府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实现湖北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口对接,依法依规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另一方面结合本县取水权审批办理情况、行业分类等,预判市场抵押前景,积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以取水权不动产抵押登记破解巨大水资源价值背后“企业不敢贷、银行不敢放”的融资难题;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取水权登记探索可操作、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试点任务

全面调查摸排崇阳县取水许可证发证情况,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取水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探索建立取水权与取水许可工作衔接机制,制定取水权登记操作指南,开展取水权试点登记和取水权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从2024年4月开始到2024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制定《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协调机制,启动试点工作,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6月 —2024年11月)。

1.收集相关资料(2024年7月底前完成)。水利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资料,对取水口、取水工程进行实地查看,整理取水权地籍调查资料,为确保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合法合规。

2.升级不动产登记模块(2024年8月底前完成)。对现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增设实地调查对取水权空间数据、调查表数据的采集和更新功能,优化完善取水权新模块,增设取水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为取水权登记提供系统支撑。

3.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湖北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 统对接(2024年9月底前完成)。确保系统有效衔接,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利部门的湖北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实 现接口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业务时对取水许可证等相关信息进行获取,保证取水权登记时取水许可来源材料的合法性。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一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取水许可证、交易监管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二是方便当事人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及时开通移动端等多渠道信息查询,方便群众办事。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对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共同组成的崇阳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加强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责任分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任务,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要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沟通、日常工作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共 同研究等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试点工作内容和经费预算,落实试点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完善相关办法与规则,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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