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证件办理

来源:崇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5-29 字体:【
   一、事项类别:行政服务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三、受理条件:
  (一) 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申请(单程证);台湾居民定居大陆申请;出入境通行证。
  (二)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年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交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凭未成年人户口本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办理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前往台湾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台湾旅游签注时间由3个月有效延长至6个月有效,申请人办理证件后6个月内随团出行。未成年人办理上述证件时,需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中一人即可)陪同出具意见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
  (四)备案登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恩施市户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办证的函。
   四、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上报州局审批——省厅制证;
   五、法定办理时限:首次办证7个工作日,再次签注5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州局审批、省厅制证时间)。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因私普通护照收取工本费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取工本费60元,一次签注1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收取工本费60元,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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