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797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公路

名       称: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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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5个:公路管理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物流发展局、地方海事局。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物流发展局为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地方海事局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有在职人数29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8人,事业在职人数281人。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度纳入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一家,为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二)局属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局属单位包括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物流发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地方海事局等5家事业单位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纳入崇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

崇阳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3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

4

崇阳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5

崇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6

崇阳县公路管理局

第二部分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50971.54万元,支出总计50827.0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7563.84万元,支出增加15839.8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项目工程增加,工程业务量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0971.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353.71 万元。较 2019 年决算数增加18718.72万元,上升59.17%,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付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所以在年度对比时出现上升。

2、其他收入617.83万元,系当年收到的上级单位补贴收入、房租收入、罚没款收入、下属单位管理费收入等,较2019年减少1154.88万元,下降65.15%,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大部分单位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所以在年度对比时出现下降。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342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2.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7.35万元,对单位补助760.14万元。

2、项目支出47397.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47397.35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16.32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93.6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65.85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93.66万元;

5、对企业补助760.14万元;

6、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7397.35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9.0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408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49035.6万元;

6、教育支出5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50827.01万元,上年度支出34987.21万元,增加了15839.8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45.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交通项目建设增加,工程业务量增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50353.71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18718.72万元,增加59.17%。财政拨款支出为50209.19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相比增加16907.68万元,增加50.77%。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交通项目建设增加,工程业务量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020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2811.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47397.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减少81.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部分工作停滞,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6989.3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交通项目建设增加,工程业务量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减少639.35万元,减少25.01%;公用经费减少105.86万元,减少4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相较2019年新冠疫情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77万元,接待次数115次,接待人数1150人。2020年预算支出8.6万元,未超出预算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5万元,未发生车辆购置,车辆保有量6辆。2020年预算支出3万元,超出预算支出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防控使用车辆较为频繁,导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不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⑵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⑵ 公务接待费6.77万元,接待次数115次,接待人数115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单位的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5万元,未发生车辆购置,车辆保有量6辆。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投入资金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75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做到自评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主要结合交通路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其中设定的3个年初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1、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项目建设。包括建设投资规模、建设投资项目数量、建设资金、工程投资机会完成情况等。

2、推进智慧养护,提升管养水平。包括公路维护养护及时情况,农村公路检测完成情况,检测审查工作质量情况等。

3、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交通稳定。包括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情况和违法违规营运车辆情况等等。

附件:2020年度交通运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9亿,执行数为1.69亿,完成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面建成了一批重点项目,完成了一批公路设施维护提档升级项目,使全县各级公路路况指标保持良好态势,保障了道路运输通行服务能力,维护稳定了全县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创建美丽农村路,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附件: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单位绩效评价结果,项目年度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编制预算管理,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合理预计基建项目预算,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2、全面落实普通公路地方债资金额度和地方配套资金,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取得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加快交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为134.94万元,主要用于日用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20.59万元,印刷费2.97万元,水电费9.67万元,邮电费3.31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会议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6.77万元,专用材料费2.61万元,劳务费3.9万元,工会经费10.53万元,福利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其他交通费25.6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3.96%,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单位大部分业务停滞导致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为4.4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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