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来 源 :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单位: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全域公交概念:在县域范围内保持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基础上,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使用公交车辆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到所有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建制村(Ⅰ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Ⅱ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全域公交创建期:全域公交县创建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创建期原则不超过2年;经申请同意最多可延续1年创建期。
三、全域公交县可获支持: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每年创建实际,对验收通过且命名公布的每个全域公交县一次性给予1500万元资金奖励。
四、申报条件:
创建政策可落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台支持全域公交县创建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整合经营主体、出台惠民票价、明确长效保障发展等政策;县级财政支持资金来源明确,投入稳定,保障有力。
实施方案可操作。对照创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创建实施方案,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清晰、时间节点明确、措施有力、推进平稳、可操作性强,预期可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实施效果可预期。创建工作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群众对全域公交县创建满意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五、如何验收和命名:
验收程序:县级申请、市州审核、省级验收
对验收通过的创建县,授予“湖北省全域公交县”称号。
对未通过验收的创建县,由省交通运输厅反馈未通过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1年的延续创建期。
对规定时限内未申请验收、延续创建期结束后验收仍不合格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创建县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取消其创建资格。
六、“全域公交县”称号有限期: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对全域公交县创建情况开展动态评估,评估时间自获得全域公交县称号次年起,每3年评估一次。
动态评估合格的全域公交县,省交通运输厅公告保留其称号。动态评估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取消“全域公交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