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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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章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章的上报备案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6、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行政审批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县公证员协会、县司法鉴定人协会;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律师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顾问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复议应诉股。办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或组织办理起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以县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联系、指导崇阳仲裁工作。
4、执法监督股。办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负责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参与县人大组织县政府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负责组织编制并落实县政府制定项目;负责组织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草案送审稿;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本系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法治宣教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督促全县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基层基础股。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干训警务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政务)督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
8、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9、政治(警务)部。具体工作由干训警务股承担。
二、人员情况
司法局核定行政编制44人,工勤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其他人员 0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健全依法治县工作体系。一是逐步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督促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开展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活动。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四是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完善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3.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扫黑除恶理论学习。二是继续开展好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三是充分发动各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
4.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宪法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持续开展好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5.继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加大《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学习力度,组织实施好《社区矫正法》。二是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持续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推进崇阳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司法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01.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76万元,增长2.7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业务工作量增大,财政拨款增加。
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01.97万元(其中:局机关1001.97万元、二级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26.76万元,增加2.7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19.45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01.97万元(其中:局机关1001.97万元、二级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26.76万元,增加2.74%。,其中,基本支出893.97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司法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41%;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5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 是压缩“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6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手续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会议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3万元、培训费6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9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6.4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4255平方米;共有车辆6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00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97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1、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强化党务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对接平台。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无重点项目的也要进行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无购买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