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496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镇(乡)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镇、乡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8)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9)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内设机构
县审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金审计股、农林水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下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和政府投资审计局是两个副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崇阳县审计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3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其他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高效保值完成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包括政策落实跟踪、财政、专项、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计等六大块。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审计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67.5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96.9元,下降22.78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2020年有一次性项目预算(用于解决原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人员信访纠纷),该项目经费为150万元;二是规范了4名临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审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67.54万元,比上年减少196.9万元,下降22.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2020年有一次性项目预算(用于解决原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人员信访纠纷),该项目经费为150万元;二是规范了4名临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审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667.54万元,比上年减少196.9万元,下降22.78%。其中,基本支出575.54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2020年有一次性项目预算(用于解决原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人员信访纠纷),该项目经费为150万元;二是规范了4名临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审计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持平(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无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6万元,与上年度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了常年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审计经费,其中预算了5.6万元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64.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8.4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62.4万元、分散采购支出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70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66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4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任务、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4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购买社会中介组织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