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 (县河库长3号令)解读

来  源 : 崇阳县水利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落实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 (县河库长3号令)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关于落实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

3号令)解读

解读人:县水利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江城

解读时间:2021113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关于落实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县河库长3号令)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深化我县河库长制工作,推动全县河库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湖北省河湖长第4号令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深化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空间管控攻坚行动、小微水体整治攻坚行动、能力建设攻坚行动”四项行动为建丽崇阳提供坚实可靠的用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主要内容

开展强化节水专项行动;开展空间管控攻坚行动;开展小微水体问题摸排专项行动;开展能力建设攻坚行动。

(1)开展强化节水专项行动

开展强化节水专项行动。加强单位、企业、园区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城乡截污,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快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巩固治理成效,确保不反弹;开展城镇污染水体治理、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河库生态流量水位高度保障、增殖放流与打击非法捕捞,达到持续改善水质,保障用水安全;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水生态修复,切实改善水质。

   (2)开展空间管控攻坚行动

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对全县所有河流、水库的“四乱”问题进行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开展乡(镇)级河库划界确权专项行动。提升河库和水利工程管护能力。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大力推进正规垃圾堆放点,从源头上消除垃圾入河现象。

   (3)开展小微水体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小微水体问题摸排专项行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小微水体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小微水体进行深入的全面摸排,针对存在问题的小微水体,要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全面落实污染源查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及水体“四乱(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问题的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人、完成时间表,实现挂图作战,整治完成一宗销号一宗。着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湖。

  (4)开展能力建设攻坚行动

总河长要牵头抓总,对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扎实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能力建设攻坚行动”,切实保障、维护河道健康整洁。

相关文件:崇阳县河库长令(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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