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河库长令7号解读
来 源 : 崇阳水利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崇阳县河库长令7号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人:县水利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朝晖
解读时间:2023年12月27日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崇阳县碧水保卫战“幸福河库共同缔造”行动的命令》(县河库长7号令)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需要。第7号县河库长令将推动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做好“治山理水”文章,继续推动河库治理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库,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二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需要。第7号县河库长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目标。
三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当前,全县正全面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7号市县河库长令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河库治理保护这一重大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推动河库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相契合,与群众需求相吻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内容
1.明确行动目标。按照省河湖长制7号令提出的“五个全面”的目标和幸福河湖建设要求,2024年3月底前,县级出台一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成果”、建设一个本级“试点幸福河湖”、形成一套“幸福河库管护工作机制”;乡级、村级整治一批“小微水体”、建成一个“幸福河库生态示范村湾(社区)”、建立一套“河库管护村规民约”。
2.提出工作任务。一是创建幸福河库试点。选择1条河(段)开展试点建设,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等方面,组织开展河库生态修复、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河库形态恢复、生态廊道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底前,完成30%以上县级河库长领责河流的整体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三是健全完善“河湖长+”协作机制。要持续深化“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模式,探索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健全河库“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解决重点水域及跨界河库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河库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四是着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引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河库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3.保障行动落实。县各级河库长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统筹资金资源,全力推进幸福河库共同缔造行动,完善与幸福河库相适应的现代化河库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