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04151 文       号 : 铜发〔202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铜钟乡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村、乡直各部门:
2021年,我乡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奋力跨越,在党的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促进发展,乡党委政府决定,对2021年度坳上村等17家单位和王强等30名同志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强的党性、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在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乡党委政府号召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虚心向先进学习,努力向先进看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年度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中共崇阳县铜钟乡委员会 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