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720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
(5)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对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查、执法检查。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1)县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3个: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加挂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牌子)、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加挂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牌子)和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均为正科级行政机构。
(2)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办事机构1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挂县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室、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牌子),为正科级行政机构,内设秘书科、督办科。县人大在线监督网络中心,为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为正股级。
(3)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工作机构4个: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行政机构。
二、人员情况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7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其他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人民的期待,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更好地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正确政治方向
1.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3.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4.积极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二)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5.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效加强监督。
6.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加强监督。
7.围绕推进民生保障加强监督。
8.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作好重大事项决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职权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0.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深化代表“双联”工作。
12.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3.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14.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
15.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五)强化人大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16.加强思想和廉政建设。
17.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人大宣传工作。
18.加强与上级人大工作协同。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05.3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36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委员会。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为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05.31万元(其中:机关1105.31万元),比上年增加9.36万元,增长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4.6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05.31万元(其中:机关1105.31万元),比上年增加9.36万元,增长0.9%,其中:基本支出969.52万元、项目支出135.7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委员会。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1105.3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74.1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75.56万元;4.项目支出135.79万元,5个项目分别是:代表考察培训项目25万元,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项目25万元,人大会议项目36万元,专(工)委工作经费项目17万元,代表履职活动项目37.79万元。
按功能分类为1105.3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2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7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8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53.0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人员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车购买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全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23万元,主要原因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289.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87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22万元、福利费20万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万元、培训费11万元、租赁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2.1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64.0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3.18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3.7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9.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54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10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52万元,项目支出135.79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
目标1:保障代表积极参与各类视察、培训,回选区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将督办项目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代表依法履职作用,为崇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促进崇阳县的发展。
目标2:听取、审批9个工作报告,从10个方面审议专项报告;一个专题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一年进行19次专(工)委调查、视察,有效提高人大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水平。预算联网监督管理覆盖单位达到9家。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业务培训费、咨询费、系统维护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