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672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厅安委办制定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防专委会印发的《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县安委办印发的《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2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水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准确把握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特点,找出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特点,紧盯“三站一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等重点场所,及时开展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销号,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严密防范行业消防安全事故。公路运营领域要加强公路桥下空间、隧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大对“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的动态监控违规行为闭环处置,督促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客运枢纽(站)消防安全管理,禁止乘客携带“三品”进站。要加强客货运输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车辆安全附件、车载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损坏、老化的安全设备要及时维修和更换,防止营运车辆自燃。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要聚焦城市(城乡)公交,针对公交加气站、充电站、停车场、修理车间、库房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开展冬季消防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完善防火巡查台账。驾驶员要做好每日出车前的“三检”工作,严防车辆“带病”运营。港航水运领域要加强客运渡口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船舶的消防设施配备,认真落实《湖北省客渡船载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安全管理指南》,禁止乘客夹带“三品”上船行为,增强客渡船载运安全。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对工作和生活区域冬季用水用电、起火做饭、施工现场违规动火、违规用火取暖等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切实做好施工驻地防火、防电、防雷等工作。综合执法领域要督促危化品道路运输和危化品水路运输企业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加强对驾驶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此外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的消防隐患自查,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是否失效或过期、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消防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落实好全员火灾防控责任。物流寄递领域要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针对寄递企业仓储区域、车间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开展冬季消防大检查、大整治,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查看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老化、过载,关注仓储区域的易燃物存放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严查火灾隐患。
(三)加大火灾防控宣传培训。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月持续加强消防宣传,严格落实消防宣传培训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持续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各单位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整体部署、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研判调度,开展排查检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改进短板弱项,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
(二)强化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将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科学精准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面临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短板弱项,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调度推进、通报提示、警示约谈等手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元旦、春节前和两会期间,适时自行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推动落实问题整改。
局属各单位要明确该项工作的联系人。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和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玮;联系电话:13628616657;邮箱:2246530054@qq.com。
附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